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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商务法出台,关系到每个人……

发布时间:2019-01-05 23:42:31  来源:网友自行发布(如侵权请联系本站立刻删除)  浏览:   【】【】【
重大消息:2018年8月31日,我国电商领域首部综合性法律《电子商务法》(下称电商法)获得通过,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《电商法》落地,海外代购“压力山大”,那么海外代购究竟将受到怎样的影响
电子商务法出台,关系到每个人……

重大消息:2018年8月31日,我国电商领域首部综合性法律《电子商务法》(下称电商法)获得通过,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

《电商法》落地,海外代购“压力山大”,那么海外代购究竟将受到怎样的影响?代购时代真的要终结了吗?

代购的煎熬:“实在不行就转行吧。”

电商法实施后,或许中小代购很难生存下去。“电商法的实施,对C2C模式的个体代购影响最大。”12月23日,王颖向记者表示,“个人代购将迎来洗牌的局面,明年或许将减少近50%的从业者。”

“再见了亲们,从2019年1月起我将不再做代购生意。祝大家未来一切安好。”

12月20日,资深代购马青(化名)在自己的客户群里宣布了这个决定,“没办法,今后代购市场监管越来越严,赚不到什么钱了。”

“本来现在代购行业竞争激烈,利润越发少了。如果还要加上税的话,根本赚不到什么钱。”王颖表示,“实在不行就转行吧。”

让代购们害怕的是,人肉背货一旦被查,不仅货品容易被海关罚没,更可能面临牢狱之灾。

2014年3月,北京市高院对离职空姐代购案终审宣判,驳回上诉维持原判,空姐李晓航获刑三年。该案一审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前空姐李晓航有期徒刑11年,二审发回重审,后改判3年。

“一直以来,海外代购成本低,国内需求量大,催生了一大批海外代购从业者。对于走量较少的代购,本来利润就不多。一旦开始交税,其生存空间自然就变小了。”

12月24日,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分析称,《电商法》并不意味着代购被判了死刑。电商法并没有禁止个人代购。政策的出台能淘汰掉行业内不正规的“小代购”,有利于市场的良性发展。“一旦将走私、水货,以及避税的非法代购都打掉的话,市场就是阳光的了。”12月24日,国内知名跨境电商平台波罗蜜联合创始人许胜向记者表示。2015年7月,主打日韩商品销售的波罗蜜平台创立。“我们在这3年时间的发展中,曾多次遭遇市场中所涌现的水货、避税商家的价格冲击。”许胜说,代购市场中屡屡发生的假货、低价等乱象对行业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,让他极其不满。“电商法之前,很多是个人店铺,很难监管和普查。电商法出台之后,明确从业的必须是法定代表人,降低了违法运作的隐蔽性,增加了违法成本。”许胜向记者表示,“更重要的是,给合法商家提供了更公平公开的竞争环境,以及给消费者带来更安全和可信的市场和商品。”“很多朋友都决定转型。”12月24日,在日本工作的张思(化名)称,在日本

已生活3年时间的她,此前在工作之余一直做着药妆代购。此次电商法出台后,张思曾在网上查阅了各种政策解读和分析。在她看来自己入行只是为了赚点零花钱,如果代购法实施起来的话,自己只能选择转行。“不可能为了代购特意去注册公司。”张思说。张思称,此前自己身边有30多个华人朋友在做代购,如今有10多个已经决定不再从事代购生意,剩下的人则处于观望阶段,“到时候还是看政策实施情况,宽松的话看能不能继续‘铤而走险’,实在不行的话就转行吧。”

数百万淘宝店即将关闭!

数百万淘宝卖家将何去何从

同时,第七十六条规定中,补充道:未在店铺首页公示营业执照信息的,将处罚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
这意味着,2天之后,从明年1月1日起,90%以上的淘宝个人卖家将面临关店整改,巨额罚款的通知。

按照电子商务法第十条规定:只有个人销售自产的农副产品、家庭手工业产品,无需取得相关资质,无需登记。

这也意味着,从今以后,至少超过一百万的淘宝小店将无生意可做。

不只是淘宝,微商们也无处可逃。

彻底消失的个人代购

电子商务法有四条法规专门提到了跨境电商!第二十六条、第七十一条、七十二条、七十三条。

按照上述规定,1月1日起,跨境电商交易将全部严格按照国家进出口管理条例,进行检验检疫、纳税、监督。

国内消费者购买海外商品,需要主动在微信上进行身份登记、商品信息确认。

未开通微信验证身份的城市,将由当地海关直接电话核对。一旦查出是代购,将立即扣押商品,并处以巨额罚款。

广州

广州海关已全部启用身份确认机制

厦门

厦门海关已全部启动个人身份验证APP

广州、厦门、深圳.....等等等等全国多地的海关部门都已经启用“ 高科技 ”。。。

不要说你是在国内做个人代购了,就是你人在美国、澳洲、新加坡,你要邮寄商品回家,都得老老实实交税报关。。。。

最最重要的是最后一个!

纳税!纳税!纳税!最重点的来了

最最重点的来了,按照电子商务法第十四条、与第三十一条规定:

所有网上销售商品都必须依法出具纸质发票或者电子发票!且,自商品交易完成之日起,所有交易信息,必须保存不少于三年。

这意味着,从今天起基本上所有网上的商品交易,都必须开具发票;不开发票,呵呵。。。罚死你!

总结

电商成本越来越高,个人卖家也不例外,实体店即将迎来新发展,至于野蛮发展的微商,再也不能任性,特别是那些所谓的微商天团,再忽悠就要先想想后果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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